易同月报|避险和承担风险
2018-08-06 易同朱龙洋
年初以来,内部基本面和股市流动性出现了系统性的变化,有些是短期的,比如国内去杠杆;有些是中长期的,比如外部环境以及衍生的对内部环境的焦虑。回到投资,最终仍是要往前看,落在当前时点,我们思考究竟该去避险还是承担风险?承担哪些风险?
首先看基本面,我们知道2016年国内经济触底回升,那时候很多行业真的是最差的时候,整体经济亦在底部。能够触底回升源于供给侧改革政策以及过剩产能2012-2016年长时间熬清,由此我们迎来了经济复苏,直到2018年的上半年。为什么说到2018年上半年?因为从微观角度我们已经观察到需求端显著回落,企业盈利边际回落,比如披露的家居、家电、汽车、房产销售数据,都已经在今年二季度出现了拐点。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复苏力度由强转弱叠加了国内政策方向转为去杠杆,调落了需求。
其次看股市层面,我们知道2017年的蓝筹牛市,其实是1:9行情,蓝筹龙头企业上涨,伴随着低质劣质上市公司市值泡沫出清。结构行情背后是存量经济,龙头集中度提升的缩影,也是股市扩容后供需格局港股化的开始,这将是个长周期的过程。进入2018年以来,低质劣质公司的泡沫出清仍在继续,而在蓝筹龙头的盈利却面临短周期的调整,不再像2017年的基本面那样强劲,所以可以看到长周期的结构化泡沫出清和短周期的盈利回落叠加,期间“股东质押”去杠杆加剧了调整幅度,这些让我们上半年的股市有点像11年+12年的微缩版。
那么黎明和曙光在哪里呢?市场还是需要一个基本面趋势的清晰度,看到回落的底部,哪怕是L型。即便最糟糕的L型,也会有结构性的机会。过去的两个月,政策已经开始转向,调整了去杠杆的节奏,希望稳定经济。虽相比过去每次的政策,本次受制于地方政府和居民的高负债率,能出的牌不多,这个过程会比较慢一点,以及过程中还需要面对中美贸易摩擦的负面影响,但更有深度和力度的改革是打破现有约束和掣肘的希望。好在现在问题已经一个一个的摆在桌面上,即便悲观也不能忽视积极的因素。短期看,经济走出上轮底部,看到了复苏才进行的去杠杆,所以别忘了复苏是个前提;长期看,13亿人口的现代化,在有效的引导下,改革的潜在红利无疑还很大,历史上的改革也往往是困境倒逼而来。
说回此时该避险还是该承担风险的问题。避险针对的是可能失去本金的风险,那么前面讲的低质劣质公司的去泡沫化过程仍是需要避险的;而大浪淘沙后优质的、有竞争力的企业毫无疑问只是经历盈利的波动,未来价值仍将持续增长,面对这类波动,我们考虑的不是避险,而是如何在平衡组合回撤的情况下,持有住这些股票,毕竟,别忘了,对于有价值的公司,低价和时间都是你的朋友。
重要声明
请您仔细阅此重要提示,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