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同月报|投资也会陷入内卷么?

2020-11-02 易同朱龙洋

最近有个词“内卷”。人类学家的术语,人类学家项飙描述为,不断抽打自己的陀螺式死循环,认为这是一种高度一体化的缺乏退出机制的竞争。举个例子,生活上,小朋友被安排了满满的课外班,似乎无止境,因为总有更优秀的同学,大部分人都没有直接去找个校董推荐下去上海外名校的退出能力,只能疲惫、焦虑、无奈着。社会所有人的目标太统一,所谓的一体化,比如都要多赚钱、买大房子、读好学校等等。如果引申来讲,思想多元化当下式做的很差的,这个长期看虽然欧美乱七八糟,我们疫情应对的最为出色,但思想多元化的长远意义还是没有被重视,但这是题外话。


其实内卷这种囧境无论是企业还是做投资都要应对。企业需要避免陷入红海,不能积累优势的投入是毁灭价值。比如对很多品牌消费品来说,单纯的为了份额去价格战,什么也得不到,因为价格战后,还是比产品力、渠道力,份额是短期的数字而已。很多互联网企业为了获得用户去获得用户,然而如果没有能够为用户提供价值,再多的用户也难以变现,现在的几个大厂都是深刻的满足了磨灭不了的各种人类的需求才做到屹立不倒,持续变大的。


对投资来说,似乎利用波动去赚钱变得越来越难,越发越大的量化产品不断在挑战市场成交量的上限。相对排名驱动的高回报似乎也是个囧境,确实能给你实现长期主义的雇主似乎还是很稀少,不过事实是,看长做长的相对都还很好。波动扣掉交易成本,应该是负和的,每个人都想“割韭菜”,似乎也都是别人“割韭菜”的对象。可能需要做从某种红海中的退出才行。


即便对于专注价值的人,你的投资范围似乎可以无穷大的,那么扩展更大的范围和投资效果是成正比的么?这个想法应该是错的,这么做,其实也是陷入某种内卷。我们应该向优秀的企业构建的优秀商业模式去学习,只去深挖能够提升自己认知体系的东西,进而做到不断积累自己的投资能力和投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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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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